山东莱阳:村民告“非法”采矿,矿企回应称“诬告”
村民还反映,莱阳宏星矿业有限公司在白藤口村采矿期间,破环耕地、林地和村民的祖坟。2014年3月采取打农药以及拔树等手段破坏蔡忠海与王仁杰的果树青苗,共计1000多棵左右,导致大片果树死亡;2015年3月中旬开始强制挖掘蔡忠海家的果树,大概偷破坏了700多棵树……2018年,宏星矿业在采矿证到期后,仍旧非法开采白土,并将我们村隋氏家族的祖坟后面挖了一个大矿坑,导致塌方,至十余座祖坟无从查找。
莱阳宏星矿业位于白藤口村,已经长达开采了长达十余年,村土地被其破坏的遍体鳞伤。
莱阳宏星矿业的采矿证在2016年就已经到期,2016年8月至2020年8月近四年的时间内,宏星矿业在没有采矿证等合法有效的手续下,无证开采。虽然遭到职能部门的三次处罚,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制止这种“非法开采”行为。
宏星矿业采矿证2016年到期后,无证开采长达三年,当时职能部门对其进行了三次处罚,可以说是屡禁不止。面对这一行为,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仅没有拿出得力措施予以有效制止,反而在2020年8月为其颁发了“合法”的的开采许可证!
据知情人讲,宏星矿业的矿区在“三区两线”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是不能再给该矿办理采矿许可证,不知道知情人反映材料反映的不属实还是莱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置法规于不顾强行硬批。
莱阳宏星矿业的一名员工发来了一份《关于莱阳市柏林庄街道办事处白藤村个别村民诬告莱阳宏星矿业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称2004年公司是依法通过竞拍取得涉事矿区的采矿权,是至今为止莱阳唯一招、拍、挂的矿区。支付给村委487万元土地补偿款,在与村民进行果树、坟墓及村委补偿过程中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个别村民上告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
情况说明还写到,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公司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按时按要求递呈各种申办材料和手续,相关费用均已上交。再在此期间多次催办,国土部门于2020年8月28日延续核发了采矿许可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始终依法经营,不存在越界行为。关于问政莱阳中20亩矿区越界问题,是我们原采矿许可证坐标范围内已开采的合法矿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公司对该矿区范围仍然有使用权及管理权。
诬告公司是因为该村现任村主任盗矿数额巨大、涉嫌多种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白藤口村部分村民反映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他们举报这些行为与村委和政府无任何关系。该公司郑重声明,在多年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领导和员工从未有过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合法生产。市国土部门对生产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早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涉及到百姓利益的时候,公司历来与村民友好协商解决,所做的各种补偿都以村民利益为主,均高于当地有关部门的补偿标准。
我网告诉这位员工,自己公司也是一方当事人,所出的情况说明也是一面之词。可以由当地政府或村委能够出具一个证明,证实通过招拍挂取得采矿权,土地、果树等已达成补偿协议;自然资源局出具一个证明,证实原来的处罚不影响延续核发采矿证以及延续核发采矿证符合程序和规定。有了这样的证明,才更加客观,更加有说服力。
莱阳市自然资源局是否如村民说的执法偏软不能有效制止非法开采,是否如企业说的偏软还是审批懒政是否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长达四年才延续核发采矿许可证。相关督查部门也应该主动介入、履职监督,确保该局依法行政、依法执政。
转自:http://zwfz.net/news/shehui/shiping/86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