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怀仁市为修路强征农地 村民阻拦被暴力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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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5日早上,69岁的山西怀仁海北头乡新发村村民贾焕富发现自己家耕种了17年的十来亩田地被毁于一旦,其中三亩基本农田种植的玉米已出青苗,苹果、杏、李子等果树均已进入挂果期,现如今却被破坏损毁,耕地地表被推成15米宽的壕沟,现场一片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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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如此胆大包天把老百姓的经济命脉夺走断毁?究其原因原来是有单位要在这里修路,海北头乡和贾焕富的征地补偿因与同乡邻村的补偿额相差太大没有谈妥(别的村每亩农田16万多,贾焕富家补4万多),在夜色的掩盖下突击强征。没有了经济来源,这让身为老百姓的贾焕富今后的日子怎么过……
于是从4月28日起,怀仁市(海北头乡)、朔州市、山西省各级信访机关贾焕富一路递交材料,直到如今100多天过去了,没有一点点处理结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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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7日上午,在征地现场阻拦施工的贾焕富及67岁的妻子张佛生老人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员推搡、殴打,控制。还被乡长王某军用泥石头从背后打了一下,至今后背还有淤青。现场除不明身份人员,还有海北头乡乡长王某军、新发村书记宋某钟及一些乡、村干部均在现场。
据了解,发生此次事件这是最近因为要修建从村里到制药厂的路,所以需要征地。但是在此之前村委会并未在村里张贴任何有关征地的公示或说明,只是私下跟部分村民谈及补偿问题。因对征贾焕富家的地补偿没有谈妥,村里给的补偿太低,尤其是七八百棵挂果期果树只有2000元补偿,实在没办法满足生计需求,才出现了贾焕富及妻子阻拦施工被暴力相向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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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而第四十五条也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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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怀仁市海北头乡新发村村委会发生的此次土地被强占和被暴力执法事件,贾焕富之后找村里多次交涉,但村委会成员不承认这事是他们所为,但是所推倒的果树和耕地事实是在征收范围内的土地。
对于征收土地,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但在海北头乡却不予公开征收政策,本应给村民做主的村委会,却成了打压村民的“代言人”,强行破坏基本农围,毁坏村民种植果树,给村民造成严重的损失,多年的劳动成果付之一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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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贾焕富讲:当地有关部门以18000元/亩跟村民买地,再以68000元/亩转卖出修建厂房,其中就有一家名为“怀仁市众志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这些田地都是基本农田,卖出去修建厂房,变更了土地使用性质,大约300—500亩,其中有三口机井,防渗区全部摧毁进行倒卖。从怀仁市区到开发区药厂大约100多个铁塔占用村民耕地,有一部分给人们补偿了3000—4000元,国家每个铁塔补偿的是30000元,但是多余款项去向不明。药厂给村民的污染补偿款,也没有落实到村民手中。以上孰真孰假,不得而知,得靠官方调查落实!
法治社会,依法治国,老百姓权益如何维护,谁来维护,法治精神情以何堪!

来源:今日中国财经
原文链接:https://www.jrzgltzzs.cn/202008/1940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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