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息县公安局局长刘洋买官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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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前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政法委书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李长根,在主政信阳市公安局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财物630.953388万元,行贿者基本都是信阳市公安局及下辖十县区公安局的30余局长、政委或队长。虽然李长根死于狱中,但那30余位买官者至今仍然稳如泰山。

虽然我要求信阳市公安局公布李长根的卖官名单,并要求其告知让这30余买官者继续担任公安局局长、政委或队长的法律依据,但这一年多以来经信阳两级法院枉法裁判后,那些买官者们在信阳部分领导的袒护、包庇下,他们不仅继续做着他们买来的官,他们还变得更加要脸了,不许我说他们买官。

比如信阳市息县公安局局长刘洋,根据李长根的判决书披露,他应该就是其中的一位买官者。经河南公安厅教育整顿试点后,我仅仅在息县公安的官方微博评论一句:“2008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李长根利用担任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刘某3的请托,在办公室四次收受刘某3总计16万元人民币,将刘某3从固始县公安局副局长逐渐提拔为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政委、光山县公安局政委、局长,并承诺继续对刘某3在工作上和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立即被息县公安拉黑。

我不知道是息县公安局官微的小编为讨好刘洋局长,见不得我说刘局长是跟李长根买官拉黑我,还是刘洋局长主动下令拉黑我的,总之他们不希望别人说刘洋局长就是一个买官者,更不能让别人知道他就是一个行贿买官的犯罪分子。领导嘛,毕竟是一个县的公安局局长,面子还是得要的。这个作为普通老百姓,我非常理解领导的想法。虽然为了做局长可以不要脸到去买官,但你不能说我是买官者,更不能让人们知道我就是一个行贿的犯罪分子。说了就是不对的,虽然不要脸死要面子也是有些人的人之常情嘛。

 我跟刘洋局长不一样,越不让说我越想说,我还得必须说。我若不说你是一个行贿买官的犯罪分子,就对不起我起诉信阳市公安局开两次庭的三趟来回高铁票和机票钱。告信阳市公安局我可是花了真金白银,那是我的血汗钱。我没攒起来想着也回信阳买个公安局局长干两届。所以我花钱了,我就得说几句话。我这么说,不知道各位局长们能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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