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获刑3年的河南省息县维权人士邢望力二审将于2025年10月28日在河南息县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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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10月23日,本网获悉:一审获刑3年的河南省息县维权人士邢望力二审将于2025年10月28日在河南息县法院开庭审理。

邢望力儿子邢鉴通报:“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法院出庭通知书:家父邢望力被寻衅滋事一案二审将定于2025年10月28日15:00在河南息县法院开庭审理。此前2025年10月11日信阳市中级检察院到息县看守所提审邢望力,14日,信阳市中级法院提审。”河南省息县维权人士邢望力此前获刑2年11个月,自2024年4月11日刑满出狱后,一直受当局监视;2025年2月18日,邢望力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遭批捕、起诉。一审被判刑3年有期徒刑。目前邢望力被羁押于息县看守所。

邢望力(又名:吴全力)简历:1971年3月24日出生,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人,维权人士。

自2002年起因其7岁幼子邢鉴(时名邢路路)被信阳市棉麻公司车辆装成肝破裂、右腿骨折,差些死亡,地方当局枉法处理且私分赔偿款,从而引发其全家维权行动。此后,邢望力不仅为自己家庭争取权益,也逐步帮助他人维权,累计维权经历超过20年。在长期维权过程中,其家庭成员多次遭到当局打压和非法司法迫害,家人成员因维权行为被非法判刑、坐牢累计16年;邢望力本人曾被非法劳教及判刑、坐牢累计10年8个月;全家合计服刑时间达26年8个月(不包括被行政拘留、非法拘禁、软禁、刑事拘留及监视居住的时间)。2004年9月24日,邢望力为儿子讨要医药费、赔偿款被息县公安局劳动教养一年。

2012年两会期间邢望力曾去乡政府(现:息县淮河街道办事处)要求解决生产用水的问题无果,路过息县城郊乡派出所(现:息县淮河街道派出所)时,看到息县访民周俊玲已被时任所长王亮非法拘禁在该所数日,随即用随身携带的照相机拍下,3月7日夜晚王亮带两名身着制服的公安到邢望力家找邢望力索要照片被拒绝,随后王亮召集二十多名公安人员包围邢家并将邢带走,随后指控邢望力敲诈勒索城郊乡政府(2011年强迫救助邢望力一万元),邢望力的妻子徐金翠因担心丈夫受到王亮等人的刑讯逼供,便和儿子邢鉴去派出所了解情况被指控妨碍公务,判刑两年六个月,关押于河南省中牟县女子监狱,最后邢望力被以“敲诈勒索乡政府”判刑两年,关押在息县看守所期间,遭受非人待遇,被绝食、脚镣、受尽肉体与精神折磨。上诉至信阳市中级法院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最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息县检察院撤诉不予起诉。2014年3月7日,邢望力被羁押两年后刑满释放。然而,释放当日,息县公安局即以口头方式宣布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直至同年8月6日,息县公安局才补发书面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书》,并载明自2014年3月7日起执行。

邢望力被指控“敲诈勒索乡政府”,案件经信阳市中级法院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最终,息县人民检察院撤销起诉。至此,案件事实证明邢望力并无犯罪事实,但其已在看守所被实质羁押两年。

2015年4月,息县维权访民冯国辉在上访期间离奇死于息县农贸市场一间出租屋内。事件疑点重重,造成当地访民普遍震动。邢望力与当地访民余俊、周俊玲等人随即在网络上公开呼吁中纪委、公安部等上级机关介入调查此事,要求查明死亡真相,此举惹怒地方当局。同年5月25日,邢望力被息县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警方对其的指控甚至包括“尿射息县法院名称牌匾”以及在公共场合抗议法院对其女儿邢梅、母亲邢家英及岳母何泽英作出的“不公判决”等极具报复性质的内容。6月4日,邢望力被正式逮捕并羁押在信阳市息县看守所。2016年8月26日,其案在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法院开审,一审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6个月;其不服立即上诉,不想次日竟险遭死亡,而狱方事发10小时后才通知家人,称其在监舍窗口试图用纸绳上吊自杀,被同囚室的人救下时头先落地,致其“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枕骨骨折、左侧顶部硬膜外血肿、两肺下叶挫伤、双侧胸腔积液,脑组织积水”,因未脱离危险期家属不得看望;据悉,其在看守所期间,曾屡遭酷刑折磨和牢狱虐待;后经信阳市中级法院二审一纸裁决,维持原判决有期徒刑4年六个月(鉴于邢望力“敲诈勒索乡政府罪”撤销起诉,邢望力也被实际羁押两年,当局决定抵消两年,实际执行两年六个月)。此前曾在河南省第四监狱服刑(洛阳监狱)。

2017年11月24日刑满释放后,其夫妇因儿子车祸赔偿款遭时任息县城郊乡党委书记李学超、公安局副局长卢新平、交警大队邱继红贪污而维权,曾数度被投入狱中,遭到当局强力迫害,夫妻二人疾病缠身,无奈之下于2018年2月底前往北京寻医治病,但从北京火车站下车便被当地政府截访人员绑架、遣返、拘留,之后又被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法院以“困难救济3000人民币”为定罪依据,以“寻衅滋事罪”枉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其不服上诉,后经信阳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并送河南省信阳监狱服刑;2020年5月26日,刑满释放;2021年4月20日,因其夫妇二人前往河南省罗山县灵山镇看望被当局软禁2年有余的人权律师江天勇,而后又于4月27日到北京市东城区邮局邮信,遂遭北京市前门派出所警员盘查与扣留,后被原籍息县警方处行政拘留15天;同年5月12日,又被息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为刑拘;同年6月18日,被息县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诽谤罪”正式批捕,指控其因“《致社会各界人士及网友的一封求助信》系虚假信息,诽谤多名公职人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随其言行触碰了政府相关法律,应予批捕;2022年4月21日,其被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法院一审以“诽谤政府官员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1个月,刑期至2024年4月11日;其不服上诉,二审一纸裁定维持原判;刑期至2024年4月11日。此前其在河南省信阳监狱服刑。

2025年2月18日早晨,河南省息县访民余俊与几名当地访民准备从邢望力家中离开时,年迈的余俊在邢家门前遭到地方政府人员暴力截访,并被粗暴推搡至倒地。当时邢望力在场,他用手机记录下全过程,并随后拨打息县公安局电话报警。

然而,在依法报警后,邢望力本人当天即被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随后遭正式批捕并移送起诉。2025年4月27日,律师首次获准会见其本人。2025年5月13日上午九点,该案首次在息县法院开庭,辩护人当庭播放所谓邢望力妻子徐金翠与所谓受害者息县淮河街道办事处洪庄社区党支部书记洪杰的通话录音,洪杰发誓否认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称“公安陈万一搞出来的事”,另一所谓受害者官敏的通话录音也否认曾报案,既该案没有受害者、没有报案记录、没有立案,经法庭合议将庭审更改为“庭前会议”。

2025年5月26日,息县检察院检察官、该案公诉人崔书林指使息县公安局淮河派出所民警潘浩杰,对洪杰进行补询问;讯问中存在引导、暗示等威逼利诱手段,迫使其作出与事实不符的陈述。

2025年7月18日下午3点30分,邢望力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再次在息县法院开庭,该案既无受害者,也无证人,公诉人崔书林坚持公诉,法院为保障其它案子的审理,强制提前了该案件的开庭时间;在证据不足、没有报案记录、立案记录、非法取证、所谓的证人、受害者缺席的情况下,公诉人崔书林仍执意建议量刑四年六个月至五年。

到2025年8月底获悉,息县法院审判长徐炜程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邢望力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至2028年2月17日止。

对邢望力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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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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