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滦南涉嫌盗窃者成功竞选村委员 莫让集体资产成了少数人的“家宴”
近日,我编辑部接到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王庄子村民的情况反映称:“村里盗贼横行,三台变压器(总价值约1.5万元)与约六、七十棵二十年树龄(超过130立方米)的老杨树被盗窃、盗伐。其中变压器是由村民杜玉江非法偷走、变卖;另外六、七十棵老杨树被村民杜铁胜、孙长占、王会林与外村人勾结,盗伐、拉走。王庄子村委会成员集体作证!”然而,滑稽可笑又让人义愤填膺的是:身为盗窃嫌疑人的杜铁胜成功竞选上王庄子村委员。
据知情人讲:“多年来杜玉江、杜铁胜与滦南县公安局领导孟某某相交甚好,经常在酒席桌上推杯换盏,猫鼠一家,其乐融融。”
村民反映称:2012年,王庄子村因拆迁,村委决定将一台完好无损的变压器寄存在滦南县和平路河北普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原王明柱手套厂房内)。2021年2月份,村委工作人员听说村里三台变压器被盗,便急忙前去河北普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变压器的丢失情况,结果发现这台寄存的变压器已被盗窃,而另外两台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用于春耕灌溉的变压器也被拆卸、盗走。经村委工作人员走访、调查,从普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们口中获知:“三台变压器全部由本村民杜玉江带领多人拆走、运走(有录音视频为证)。”
王庄子村委工作人员在日常排查村庄安全工作时,还发现位于滦南县友谊支路东侧石化加油站北土地上种植十亩左右的杨树林内,约六、七十棵二十年树龄的老杨树(直径达30-50公分)已经被盗伐、运走。而盗窃者还是村民杜铁胜、孙长占、王会林一伙儿。
杜玉江、杜铁胜等不法分子的盗窃行为严重侵害了王庄子村民的集体利益。在证据确凿,盗窃嫌疑人明确的情况下,村委于2021年3月12日分别在当地倴城镇城关派出所、滦南县公安局安全执法大队报警,但至今仍未处理。
(友谊支路东侧石化加油站北十亩杨树林被盗伐后状)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下的,为‘数额巨大’。”
河北普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多名员工均证明:“三台变压器(总价值约1.5万元)全部由本村民杜玉江带领多人拆走、运走(有录音视频为证)。”滦南县公安部门为何对这一盗窃案件敷衍了事,迟迟不予立案、惩处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标准:“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为起点。
如今,“青山绿水”保护生态环境,加大绿化植林在我国更是重中之重,人类社会的发展要与社会保持和谐,而不是以掠夺生态环境而取得的发展。那么,犯罪嫌疑人杜铁胜、孙长占、王会林盗伐六、七十棵20年树龄的老杨树约130立方米一旦属实,应属“数量特别巨大的”类,而滦南公安机关对群众的报案依旧置若罔闻!
据了解,此事件大多数村民早已知情,但均因惧怕盗窃分子杜玉江(早些年经常在外打架、斗殴地痞流氓出身)、杜铁胜等人的淫威(这伙儿人与一些公安部门领导私交甚密),不得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向村委汇报实情,这才导致案发多日无人追究,大量村集体资产被盗窃。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杜铁胜身为盗窃嫌疑人,在遭到举报后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并且顺利竞选上村委员。
滦南县倴城镇王庄子村集体财产被大量盗窃一事,在当地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影响极坏。而此事件在证人、证据齐全,盗窃嫌疑人明确的情况下,滦南县公安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到底是何居心?一些公安局领导是否跟这些盗窃嫌犯交往密切?这些嫌犯为什么做起案来有恃无恐?谁又在为这些不法者保驾护航?
河北滦南党委政府:不要让农村集体资产成了少数人的“家宴”。
原文链接:http://www.sx198.com/ArticleView_156676.html